该协议的主要目的是在不同城市之间建立联合战略,以保护欧洲的商业遗产。

该协议是作为 "欧洲城市标志性行业第一天 "的一部分在巴塞罗那签署的。该文件指出,有必要促进政府措施和特别计划,使人们认识到这些机构的重要性,并通过有利于其经济活力、遗产保护和商业功能的行动来促进其保护、保存和提高。

此外,它还补充说,标志性的商业机构必须参与当地商业的市政政策的共同创建,以保证其竞争力,并通过培训和法律咨询,推进该部门的专业化和数字化。

这四个城市认为,有必要制定一个关于历史商店的国际宪章,以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什么是标志性或独特的机构,并确定其不同类型的遗产保护(遗产、家具、相应的材料)和文化(创意)水平,从而可以确定保护和加强这种类型的机构的工具。在这个意义上,必须在公共管理部门建立专门的管理单位,私营部门也应参与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