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行政文摘》援引《公共报》的报道,根据由 10 名最高法院法官签署的裁决,该裁决的目的是结束因移民和多元文化管理局(AIMA)没有能力对申请做出回应而造成的有辱人格的情况。

这项裁决源于最高法院(STJ)的一项判决,该判决规定 AIMA 必须在 90 天的法定期限内完成移民居留证的申请。

因此,如果 AIMA 的员工不能及时解决法院在这方面的传票,该机构的负责人可能不得不自掏腰包支付法院可能对其处以的罚款。

外国人和边境服务局(SEF)的后继机构有 40 多万个未决程序,目前正苦于缺乏资源来应对如此多的请求。

AIMA 工会主席阿图尔-吉朗(Artur Girão)认为,法院的强制执行违反了法律,但并不能解决问题。我们只希望这一决定不会导致对此类机制的急于求成,因为如果出现这种情况,该组织将陷入瘫痪,主管们将无法为并非由其自身责任,而是由于该机构没有应对手段而出现的情况支付罚款",该负责人在接受 "Renascença "电台采访时强调说。

该负责人指出:"这一决定将给工人,尤其是管理人员带来压力,因为这是一个新成立的机构,而且--众所周知--存在着悬而未决的问题,缺乏处理这些问题的资源",他强调说:"法官的裁决必须得到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