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和兽医学总局(DGAV)的说法,"根据食品和兽医学总局的PCEDA通知(Aujeszky's疾病控制和根除计划),8月份是另一个猪存栏申报的强制期"。
根据DGAV,猪存栏申报被认为是防治Aujeszky's疾病的基本卫生措施,不遵守这一规定意味着处罚,如不允许经营者通过iDigital直接发布猪只过境指南,直到情况得到解决。
猪存栏的申报可以由经营者直接在IFAP门户网站上进行,也可以在地区食品和兽医局的任何部门或在IFAP注册的农民组织进行。
根据DGAV的规定,"在截止日期之后进行的猪存栏申报必须在前一个强制期的当月1日进行报告",作为例子指出,在11月2日提交的申报必须在当年的8月1日进行报告。
养猪户每年需要履行三次申报--4月、8月和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