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表示:"为 2024 年国税局的目的,检查和通报发票的截止日期延长了三天,纳税人可在 2 月 28 日之前验证其发票"。

该决定由财政国务秘书签署并在财政门户网站上发布。

财政部认为,"由于核实和验证发票的法定期限已过,昨天和今天访问财政门户网站电子发票的人数都很多,这造成了访问方面的制约和偶尔的限制"。

因此,"随着现在决定的延期,财务门户网站和 e-Fatura 应用程序上的发票验证和通信功能将持续到 2 月底"。

此次延期 "不影响对税务局确定的金额进行事先投诉或提交国税局第 3 类申报的截止日期,这些期限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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