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和海关总署(AT)分发的一封信中说:"一个公民,如果在葡萄牙或欧盟或欧洲经济区(挪威、冰岛和列支敦士登)没有累计的税收住所,不符合拥有居民税收地位的法律要求,根据《列支敦士登法典》第18条第3款的规定,不是纳税人,也不需要履行义务或打算向税务部门行使任何权利,就没有义务指定一个税务代表"。

什么时候需要一个代表

同样的理解指出,如果在授予非居民的NIF号码后,在第三国居住时,纳税人 "成为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即拥有在葡萄牙境内注册/定位的车辆和/或财产,在葡萄牙境内签订雇佣合同或在葡萄牙境内开展自营活动,则在葡萄牙委任税务代表的义务成为强制性义务。

同样,"宣布在第三国居住并有税收法律关系的公民必须任命一个税收代表(个人或法人)",当他们有税收法律关系时,即如果他们有汽车或财产的税收,在葡萄牙领土上的就业合同或在葡萄牙领土上的自营职业。

"在这些情况下,税务代表的任命必须在地址变更为第三国后的15天内进行",该文件指出。

英国脱欧

所有居住在欧盟(EU)以外国家的税务识别号码(NIF)持有人必须指定税务代表,由于英国脱欧,这种情况也包括居住在英国的葡萄牙人。

传阅的信件还确定,"作为非居民的国民或外国公民,其地址在第三国,即不属于欧盟(EU)或欧盟经济区(EEA)的国家,在登记和归属NIF的行为中,指定一个税务代表不是强制性的"。

税务机关对居住在葡萄牙境外且与该国没有税务关系的拥有NIF的纳税人的税务代表问题的新理解,使得有可能对例如移民子女的情况作出回应,因为他们拥有公民卡,他们被自动分配到NIF,这本身就包括他们的义务。

同样,居住在国外的公民如果在葡萄牙拥有房产,只有在保持房产的情况下才有义务拥有税务代表--在出售和履行所有固有的税务义务后,这个义务就会消失。

未指定税务代表,如果是强制性的,以及指定的时候没有明确接受代表,将被处以75欧元至7500欧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