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往常一样,本月必须 "为登记周年日在 12 月的车辆缴纳单一流通税(IUC)"。

此外,12 月 5 日是 "从事增值税业务的个人或法人实体通报上月开具的发票内容或发票不存在的截止日期"。

12 月 10 日是 "提交与 11 月份有关的受国税局管辖的从属工作报酬月度申报的截止日期"。

六天后,即 12 月 16 日,"代表 IRC 第三次付款 "的截止日期结束。

12 月 20 日是 "B 类收入持有者代表 IRS 第三次付款的截止日期",同时也是增值税定期月度制度的 "提交与 10 月份开展的业务有关的申报的截止日期"。

这一天也是国税局/注册登记处 "交付 11 月份源泉扣缴金额的截止日期"。此外,就 IOF 而言,"提交申报单(DMIS)和 11 月份已缴纳税款 "的最后期限也在这一天结束。

12 月 26 日,请注意 IVA 正常月度制度。这是 "缴纳 10 月份申报确定的税款的截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