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拟议的修改,旅客为套餐旅行支付的转账金额不得超过价格的 25%,但机票费用除外。

另一方面,在套餐旅行开始前 28 天内,组织者不得要求全额付款。

委员会还希望制定规则,保护在所有旅程中使用不同类型交通工具(如公共汽车、火车和飞机)的乘客。

乘客将在旅行前和旅行中享受更好的知情权,特别是不同交通服务之间的最短接驳时间。

如果多式联运旅行是根据运输合同购买的,那么乘客将有权在失去接驳的情况下获得承运商的帮助。

新规则还规定,残疾或行动不便的乘客在从一种交通方式换乘另一种交通方式时将得到帮助。

布鲁塞尔提交了一份关于乘客权利的提案和另一份关于多式联运背景下的权利的提案。

欧盟每年约有 130 亿人次乘坐飞机、火车、公共汽车或渡轮旅行,预计到 2030 年这一数字将达到 150 亿欧元,到 2050 年将接近 200 亿欧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