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共同体行政部门称,"葡萄牙将其视为葡萄酒,并错误地对酒精含量在 15%至 18%(按体积计算)之间且经过增香的产品适用零税率",同时强调,欧盟(EU)立法 "只允许将未经任何增香的此类产品纳入葡萄酒类别"。
与此同时,布鲁塞尔认为,即使符合欧盟法律规定的条件,葡萄牙也将所有芳香葡萄酒排除在葡萄酒类别之外,这导致适用更高的消费税率。
在这两种情况下,对上述产品的处理都违背了欧盟消费税立法对葡萄酒的定义。
葡萄牙有两个月的时间对这些疑问做出令人满意的答复,否则将进入第二阶段,并提交一份合理的意见。